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卑詩省一名證券經紀欠卑詩省證券委員會3670萬元罰款 被法院駁回上訴   

2026-03-20 13:33

卑詩省一名證券經紀欠卑詩省證券委員會3670萬元罰款  被法院駁回上訴

卑詩省上訴法院裁定,一名證券經紀Earle Douglas Pasquill的「終身收入基金」(Life Income Fund)帳戶,不屬於卑詩省證券委員會追繳義務的豁免範圍,維持了卑詩省最高法院的裁決。

案件於2015年開始,據卑詩省證券委員會(BCSC)稱,Pasquill和另一名男子——Michael Patrick Lathigee共同指導和控制了「自由投資俱樂部」,該俱樂部在2008年以欺詐手段從700名投資者手中募集了2170萬元。

2015年,BCSC的一個小組對Pasquill處以1500萬元的行政罰款,並終身禁止他進入卑詩省金融市場。他和Lathigee還被命令支付2,170萬元,作為他們從詐騙案中獲得的非法所得。2020年,BCSC曾根據PBSA尋求凍結Pasquill的終身收入基金(LIF)帳戶,但敗訴,因為Pasquill提出退休基金在該法下免於扣押。但在2023年修正案生效後,法院今次支持了BCSC的訴求。

Pasquill辯稱,他從退休帳戶中收到的款項不受2023年《退休金福利標準法》(PBSA)修正案的約束。這些修正案旨在透過明確規定,構成退休金的系列付款中的任何款項,均可根據《證券法》透過「保全令或沒收令」來追繳,從而增強卑詩省證券委員會(BCSC)追繳其應得罰款的能力。

Peter H. Edelmann法官代表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撰寫判決意見,審議了Pasquill提出的各種論點,包括這些資金在之前的裁決中已被認定為豁免資金,以及它們不符合修訂後法案中「支付」的定義。

法院駁回了第一個論點,指出先前的裁決涉及監管機構試圖凍結和扣押帳戶內容的行為,而機溝最新做法則側重於從帳戶中支付的款項。

至於這些款項是否符合「支付」一詞的定義,法官Edelmann審議了Pasquill提出的這些款項,可能被視為法案不同條款下的「利益」或轉移的論點,但最終認定款項符合「支付」。

根據上訴法院的裁決,截至2024年,Pasquill的LIF帳戶餘額略高於55萬元。監管機構新聞稿中表示,卑詩省證券委員從他們那裡收到的任何款項,都將用於賠償詐騙案的受害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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